[真實案例] 訂房前, 你要注意哪些事?
你訂了房間, 付了款, 過了幾天想取消, 你要怎麼拿回你的錢? 這中間可能遇到什麼問題? 要怎麼處理比較好? 相信許多人都會有這方面的問題. Elliott 前天發了一篇文章講到了取消訂房的真實案例, 我稍微解釋一下這個案例, 然後再加上自己的觀察, 與國內的情況跟大家分享.
(CC via Akbar Sim)
Buescher 透過 Priceline 網站訂購位於法蘭克福的 Super8 Motel 房間, 而她也知道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取消訂房, 不幸的真的臨時有事要取消訂房要求退款, 事件是這樣:
『Buescher 在住宿日之前已經取消了訂房, 也接到了 Super8 的取消訂房電話, 但 Super8 拒絕處理退款, 因為 Super8 認為要由 Priceline 來處理退款事宜.』
Elliott 接到 Buescher 的投訴後, 請 Priceline 再次了解 Buescher 的退款要求, 得到的回應是:
『飯店很堅持沒有任何取消, 所以沒有任何需要退款的理由成立. 住宿日期為 6/29~7/1, 而我們允許客人在 6/28 前取消訂房要求全額退款, 但直到 7/17 才收到取消訂房的消息, 對飯店與訂房業者來說都太晚了. 而且如果不是直接跟飯店訂房, 你應該與訂房業者進行取消訂房.』
所以簡單來說, 致電給飯店本身是沒有太大意義, 她應該直接與 Priceline 處理.
好, 我們回到國內來看, 雄獅旅遊的取消規定中有表明「旅客透過本網進行訂房作業,視為同意並履行本網所公告之作業須知,旅客於本網完成訂房後,自行與飯店人員達成之任何協議或其他消費等等,均非本網之服務範圍,旅客應自行處理,本網恕不負責。」其他如鳳凰旅遊, 易遊網, 易飛網都沒有類似的文字表明粗體字的文意, 但從文字中可以了解退房流程是要在訂房業者網站內完成才算成立.
(CC via paloetic)
以一般消費者的觀點來看, 我透過訂房業者來訂房, 那飯店會知道呀, 所以我直接跟飯店說我要取消, 是相當合理的一個邏輯. 但其實這其中有一個問題, 就是「消費者付費的時候是付給誰?」其實你是付給訂房業者, 訂房業者再付給飯店. 所以你要如何要求飯店直接替你處理? 一旦幫你處理了, 你很可能拿到不正確的金額. 假設訂房平台房價 1000 元, 訂房業者跟你收走 1000 元後, 他們給飯店 950 元, 訂房業者自己抽佣 5% (50元), 而你直接要求飯店退款, 飯店只能退給你 950 元. 這樣的邏輯你了解嗎? 而且業者之間必須盡量維持一個平衡, 否則如果我舉的例子成立的話, 這個旅遊界生態就不健康, 飯店就不會再給訂房業者做, 訂房業者不做, 就沒有一個好的平台可以一次看所有飯店….,最後還是消費者受害.
消費者需要一個公平合理的消費環境, 業者同樣也需要. 但說到底, 消費者自己得想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才是正解, 那訂房有哪些注意事項?
- 去哪裡訂房, 就去哪裡退房
- 退房的時間需要看清楚
- 縱使訂房業者有規定一個比例退款, 但實際退款金額仍得依照飯店本身規範才算數, 請確認飯店退款條款
- 更改住宿日期有一定的期限在, 要確認是否在期限內
- 確認退款使用幣別, 與匯率有關
- 訂房時一定要將訂房確認資訊備份
- 退房時一定要將所有聯絡過程都記錄, 要求業者給予 Email 確認
- 全球越來越多旅館飯店針對 NO SHOW,即訂房卻未入住之情況,已採取收取全程住宿費用之態度,而非以往僅收取一晚房費的做法。
希望這Case可以讓大家知道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, 還是祝福大家行程都能夠順利進行. ^^
btw, 我有寫信給幾家國內外的旅遊訂房平台, 詢問如果我透過平台訂房, 但取消是去找飯店業者會有什麼狀況發生? 一致的回應都是”飯店業者都會要求您回到訂房平台取消訂房”, 這表示了, 訂房平台與飯店本身已取得一個共識, 去哪訂的就去哪取消.
(截至 2012/8/20, 有回信的旅遊訂房平台: hotels.com, booking.com, ezfly, 雄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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